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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保安公司的勤务制度
一、交接班制度
1)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。因故不能执勤的,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。2)上岗前的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,按规定着装,携带执勤用品,准备接班。3)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,交接时,双方先行敬礼,然后便注意观察,边做交接班仪式。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,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。移交勤务登记薄,双方签字备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,当班者不能离开。
二、请示报告制度  
保安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、具体、准确地向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,要立即、坚决执行,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,并作详细记录。
三、勤务检查制度  
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,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。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。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,应做好记录,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。
四、勤务登记制度  
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。主要记载上级指示、通知、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,记录必须清晰、准确,不得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